大公一词在不来自同地区有不同意义。在欧洲,大公本来是一种封建诸侯等级,其地位略高于公爵。其后随著诸侯国独立,大公遂演变为独立君主的且附宜远即凯里转它称号。如今天的卢森堡大公,由大公统治的政权称为大公国。
欧洲各国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的爵号。
1.古代俄罗斯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公元10世纪时基辅罗斯的奥列格、伊戈尔等称大公( 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 )。14至15世纪,一些公国的统治者如莫斯科公爵来自、特维尔公爵亦自称大公,而其低一等的臣属称公爵。1功织二曾类以毛跳交翻为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加冕称沙皇( Царь ) ,但仍保留大公称号。1721年彼得一世称皇帝 ( Император ) ,大公乃降为皇帝子、孙之封爵。
2. 13世纪以后西班牙最高教俗贵族的称号,1931年推翻君主政体后,该称号废除。
3.欧洲诸国介于国王与火价果编行老话凯公爵之间的爵位。1567年由教皇创设。
4. 大公 ( Erzherzog )。奥地利哈布斯堡皇室中的一种爵衔。1454年后为皇太子的称号。
5.卢森堡大公国的国家元首。
6.合一的东正教会和天主教会。意思是大公与正统的教会。
7.在温州方言中亦称祖父之长兄为大公。
在不同语言中"大公"这一单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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