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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维城

宗子维来自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罗泰新作,全书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周代氏族社会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其内部融合与外部分界,第三部分为东周时期的林脱电搞变革与重组。《宗子维城》以历史分析的方法来看待中国青铜时代的考古材料,观点新颖,视角独特,论证有力,读后使人耳目一新,可谓近年来关于中国青铜时代研究的典范之作

  • 书名 宗子维城
  • 作者 罗泰
  • 出版社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COTSEN考古研究所
  • 出版时间 2006年

古文片段

出处

  《诗经·大雅·板》第七章:"价人维藩,大师维垣,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

译文

  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

  翰:栋梁。

  宗子:嫡姓长子。

  即绍就视权度艺包银【原文】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

  【译文】大国妒南连轮是屏障,大族是栋梁。为政有德国来自安宁,宗子是城墙。

宗法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即西周的宗法制同样适用于异姓360百科诸侯。姬姓的贵族通过联姻的方式与异姓诸侯联系起来,故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叔父、伯父,称异姓诸侯为叔舅、伯舅。

西周宗法

  通过这种甥舅关系,周天子将异姓诸侯也纳入到宗法制的范围中来。

  最初,宗法制的原则只在周天子和诸侯之间实行,随着分封制的发展,波及到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在奴隶主贵族内部,形成了"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卷图候受弦用齐乎价培"的等级名份制度。而这种等级之顶察医剂呀分又产生了"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西周墓葬中的烈鼎数目:天子的墓葬为9鼎,卿大夫7鼎,5鼎,士则1~4鼎,也可反映这种等级制度。故在宗法、分封制度之南白轮真程下,西周成为"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等级社会。

  植根于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是西周贵族相互联系的黏合剂,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关系的连接纽带,故宗法制对周代的社会秩序具有积极的稳固作用。而其宗法观念对后世的影响更为深远,成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维系与发展的核心纽带之一。

汉学名著

概况

  《宗子维城》,罗泰著,又译《孔子时代的中国社会(公元前1000至250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COTSEN考古研究所,2006年出版。

目录

  第一部 新的等级制度及其贯彻(礼之用)

  第二部 么婷命某火油味本怀乙音内部融合及与外部划清界限(内诸夏而外夷狄)

  第三部 变革与重组(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掉就末举诗

  作者利用最新的考古发现材料研究了孔子时代的中国社会。作者不但介绍了新的考古材料,还展示了思考、解释这些材料的新方法。作者探讨了许多问题,诸如社会分层、宗族与世系组织、性别和种族区别等等。该书以美国、日本考古用愿什油每践学者熟悉的历史分析方法来相帮于石教测力错处理中国青铜时代的考古材料,八降院配诉委批裂报使人耳目一新。

作者

  罗泰(Lothar von Falk希让可老农坏抓史皇补酒enhausen),美国加州大服脱便四色理谁学洛杉矶校区(UCLA)艺术史系教授、扣岑(Cotsen)考古研究所代理所长,教授美术史和中国考古仅适,在哈佛大学获得东亚研究硕士学位(1982年)和人类学博士(1988年服裂费沉样略实)。本科时在德国波恩大学(1977-1979年)和北京大学(1979-1981年)分别学习两年,未获学士学位。博士生求学期间在日本京都大学(Kyōto)留学两年。毕业后先任教于斯坦福大学,1993年起至今任教于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他的研究方向为东亚考古,主要研究中国青铜时代考古,研究领域涉及古代中国青铜器及其铭文、礼仪制度、地便保区文化、古代跨亚洲的文化交流和方法论与考古学史等问题。目前已发表近百篇论文,最著名的是他的解巴专著《乐悬:中国青铜时代的编钟》(Suspended Music: Chime Bells in the Culture of Bronze Age China, 1993年由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与《宗子维城》(又名《孔子时代(公元前1000-250年)中国社会的考古学研究》(Chinese Society in the Age of Confucius (1000-2500BC): The Archaeological Evidence, 2006年由美国加州大学扣岑考古研究所出版)以及《剑桥古代中国史断水鲁随晶能》关于春秋时代物质文化的章节。《宗子维城》获美国考古学会 (SAA) 2009年度最佳图书奖,是有关中国考古学的研究首次获此殊荣。他是长江上游盆地盐业考古与景观考古中美合作项目的美方负责人,Journal of East Asian Archaeology (《东亚考古学杂志》,荷兰莱敦出版)的创刊主编之一。

内容

  《宗子维城》以历史分析的方法来看待中国青铜时代的考古材料,观点新颖,视角独特,论证有力,读后使人耳目一新,可谓近年来关于中国青铜时代研究的典范之作。该书集中体现了如何以日新月异的考古资料为证据,从社会人类学的观点来阐述中国青铜时代晚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变化过程这一重要的历史命题。正如美国考古学会所做的获奖评介所言:"《宗子维城》通过对一个世界最早文明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时刻的综合研究,为人类学意义上的考古学做出了一个持久的贡献。本书呈现了丰富的考古学资料,使得更多的研究者能够接近那些以前尚未在中国之外发表的重要信息。该书通过考古学资料与历史文献的综合应用,将公元前第一个千年之际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变化放置于宏观社会背景之下考察,为中国青铜时代晚期的文化演进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的视角。它是一部有关中国青铜时代晚期社会的雄辩博学、权威的社会考古学的总结。"尽管如此,作者也认识到资料分析过程中的许多结论还需要进一步实证,并希望这一研究能够激发更多的学者利用各种新资料来从事系统的社会结构研究,从而为构建早期社会形态奠定的坚实基础。无论如何,我们相信,《宗子维城》的出版和获奖不仅会极大地促进西方考古学界对中国考古学的了解,成为西方考古界了解中国青铜时代的必读之作,也会引起国内学术界对于早期社会研究的反思。该书的日文版与英文版同步发行,韩文版的翻译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编排阶段;我们期待着中文版能在不久的将来与读者见面。

评价

  1、以礼制为命脉的宗法社会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社会的两大基石,两者相辅相成:分封借助宗法得以顺利实施,宗法则通过层层分封得以固定。宗法制度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庭公社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系统。国家产生之后,奴隶主贵族将之改造为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商代末年宗法制基本形成,至西周时已趋完备,并与分封世袭制度相结合,成为西周一代的重要政治制度,西周的宗法制以嫡长子继承制和馀子的分封制为核心,通过"大宗"和"小宗"的区分层层分封,最后形成"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的局面,以及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以至庶民、工、商的金字塔式的宗法社会。

宗子维城的应用

  2、天子大宗,天下共主

  按照宗法制的原则,西周的继承制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立嫡夫人所生的长子,如果嫡夫人无嗣则立身份尊贵的夫人所生的儿子,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为大宗,其他旁系庶子为小宗,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周天子为天下大宗,由嫡长子继承,是姬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治理天下的共主,而其他诸子则为小宗,分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也要按照嫡长子世袭的原则,由嫡长子继承诸侯之位,其他诸子分封为卿大夫。相对而言,继承侯位的嫡长子是该诸侯国的大宗,而其他诸子则是小宗。在卿大夫的采邑内,继续执行嫡长子继承制,继承采邑的嫡长子为大宗,其他诸子成为士为小宗。至"士"这一阶层,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则为庶民。通过嫡长子继承制,从周王室到诸侯、卿大夫,形成"世卿世禄"的特权制度,他们是姬姓氏族中不同等级的大宗,而每一等级都是上一级的小宗。

  在嫡长子继承制下,只有大宗才有祭祀宗庙的特权,所以宗庙都建在大宗的所在地。周天子是天下大宗,故天子祭祀的宗庙是最高一级的祭祀祖先的场所,称之为"太庙"。诸侯、卿大夫也在各自所载的地方设立祭祀始祖的宗庙,供奉牌位时,始祖放在中间,其后按照父在左为"昭"、子在右为"穆"的次序排列。在宗法制下,只有大宗才有主祭的权利,故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古代社会,只要掌握了祭祀大权就等于掌握了国家的军政大权。

  3、金字塔式的社会阶层

  在宗法制度之下,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本根"与"支叶"的关系,即为一种等级从属关系,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各级小宗也都要受到同级大宗的支配和约束。周天子为天下大宗,故西周天子所居的都城镐京被尊为"宗周",而各级大宗都要受到同族子弟的尊崇,故被奉为"宗子"。宗子通过对祭祀大权的掌握强化大小宗之间的等级从属关系。与嫡长子世袭制相适应,大宗永不迁祖,而小宗"五世则迁其宗",即高祖以上的远祖神位要迁入祧庙,不再祭祀,大宗与小宗之间至五世之后就成为疏远的族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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