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正文

古代罗马大地产制

古代罗马的土地所有制。"大地产"一词的拉丁文为latifundium,由latus(意为广阔)和fundus(意为地产)复合而成。大地产有的连成一片,也有的分散于多处

  • 中文名称 古代罗马大地产制
  • 外文名称 latifundium
  • 应用范围 古罗马统治疆内
  • 成型时间 公元前4世纪后

简介

来自  公元前 2世纪,罗马成为地中海霸国,领土迅速扩张,公有地猛增。监察官主持出租甚至拍卖公有地。元老和骑士通过购买、承租公有地和兼并小农土地,占有数百乃至数千尤格(1尤格合1/4公顷)的大片田产。格拉古兄弟改革中推行的限制占有公有地的措施,以及公元前 1世纪内战时期广泛采用的没收政敌地产耐见息紧松什孙老社证样和安置老兵的措施,曾一度抑制了大地产制的发展。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权植击术势色画快注和领土的进一步扩张,从公元 1世纪起大地产制日益盛行,2~5世纪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重要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皇室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在许多地方拥有大地产。私人大地产也日益发展。由于 3世纪危机及360百科其后的战乱和苛税,自治市内的中、小土地所有者伯因神哥围情战领纷纷破产,更有利于大地主兼并土地。

  大地产的经营形式因时因地而异。在公元前 2~公元 1世纪,罗马奴隶占有制经济的繁荣是与使用奴隶劳动的中、小农庄的兴旺联系在一起的。在中部意大利土质肥沃、交通方便地带,多建立面积100~200尤格的中型农庄(Villa),设置管庄人员,利用奴隶劳动,种植葡萄、橄榄等经济作物换获体东微,从事商品性的专业化生产。在南部意大利,多粗放经营的大片牧场,名萨尔图斯(Saltus)。意大利比较偏远地区的农田则出租给自由佃农耕种。在西西里和阿非利加省,主要是奴隶制的大型谷物庄园。大地产主往往同时有多处威部初矿举血乎等也林地地产,并兼采各种经营方式。后来由于奴隶反抗加剧,使用奴隶生产变得无利可图,中型农庄趋于衰落。许多大地产被分成小块出租给隶农和其他类型的小农。只有少部分大地产仍然采取集中经营方式,使用奴隶和服劳役的隶多垂投审罪工书预和步农劳动。公元 2世纪开始出现带有越来越明显的自然经济性质的大庄园,这种庄园中有为其自身需要服务的手工业作坊。随着奴隶弦乙国简型跟占有制生产方式危机的不断深化,城市日趋衰落,商业萧条,大地产的闭塞性和独立性日益增长,有的庄园经质发计讨刘艺沙中开始出现集市。独立于城市之外的私人大地产,不仅蚕食城市公有地,而且通过庇护制兼并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越来越多的隶农固着在土地上。3~5世纪罗马帝国各地大庄园的发展和隶农人身依附程度的加深,标志着奴隶占有制社会内部封建生产方式的因素逐渐增长。

产生原因

  罗马对外征服战争。罗马将征服得到的土地一部分留给了原来的所有者,其他的土地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卖给个人,这部分土地完全私有化了;第二部分常用取福竞租的方法出租,以取得年租,国家在法律上仍是这部分土地的所有者,耕种土地的人享有使用权;第三部分土左基粉终效本家路沉航沙地让给先占者,耕种者也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年租。这易报减些土地大部分落入罗马贵族手中。同时,国家为了使新征服的土地得到开发和普南事利用,突破了原有规定的私人土地规模的限制,这样就使大地产发展起来

改革

  在罗们都失均车燃光精电才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来自农业遭到战争的严重破坏,土地与债务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公元前5世纪末为解决土地与债务问题,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激烈起来。

  一、公元前376年,平民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提出三条法案:

  1平民所负债务一律停止付息,已付债息一律作为偿还本金计算,剩余部分3年还清;

  2占有公有地的最高限额为500犹格;

  3取消军政官,重360百科选执政官,两名执政官中必须有一名是平民。

  二、公元前326年通过的《营做错用被和格彼提留法案》,禁止人身抵押,废除债务奴役。

  三、由于土地集中和自由民三产问题仍得不到根本解决,所以出现了提比略·格拉古(前162-前133年)和盖约·格拉古(前153-前121年)兄弟俩进行的改革。

  公元前133年,提比略·格拉古提出一个土地法案,规定罗马公民占有土地总数不能超过1000犹格,即205公顷,凡超过部分一律收归国有,然后分成30犹格一块,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这次改革由于元老贵族的反对而失败。

  其弟弟盖约于前123年再次实行改革,恢复土地改革法,并提出一些新法案。

展开全文阅读

上一篇
古代罗马史

下一篇
古代罗马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