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审美》是2010年10月1日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娄耀雄。
![]() |
《法律审美》 |
本书由作者在2004年至2010年间创作的20篇法律随笔汇编而成,涉及法治、律师、规则、诉讼等诸来自多话题。大多数文360百科章以杂文或散文的方式写成,作者文笔犀利、观点新奇,思想深刻。
一、法律和法制
1、审美地对待法律
2、规则至上
3、我们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
4、法律的后台
5、权力资源的分配成本
6、体育和政治
7、给大人物帮忙
8、法律的精度
9、作为商品的正义
10、法律抢劫和法律工具主义
11、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和美国枪击案
二、律师和诉讼
12、一千子不承父业的行业
13、律师一家亲
一、法律和法制
来自一、实用地对待法律
律师判?360百科“买卖”是否值得做的标准是商业性的。在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之前,律师表现出商人的一面。他关注的并非营振染居查临翻案件带来的社会正义,而是投入产出比——“产出”除了代理费外,还包括“一案成名”的潜在收益或被冠以“正义斗士”的荣誉。因此,律师感兴趣的不是正义,而是正义的对价——帮助别人实现正义后得到的报酬。就如同商品是商人的标的,到底是什么商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利润多少;正义是律师的标的,到底帮助对起抗的哪一边实现“正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支付的银夜胡许息对价高。这就不难理解,对于隐藏了天大冤屈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支付不起正义的对价,大牌律师并不愿意做这单买卖。这样,社会要专门建立一套司法援助系统,帮着支付不起正义对价但是确实阳副细散歌名示初苦径需要实现正义的人们获得公力救济。一旦接受委托,律师则开始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双方律师的“自私”促图成了被掩盖事实的再现和对多维利益的关注。
这就像商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无意中带来了整个市场繁荣一样,实现正义两请念龙段啊含象风晚也是律师在追逐自己及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过程中的副产品。
律师处理案件是职业化的。作为谋生方式,其对案件正义性的关注要远远小跟保绝倒曲占响专副第朝于当事人,其在法庭期写农没集假课上的慷慨陈词只是打动法官的职业技巧,就像演员的表演或政治家的演说一样,收裂原歌兰去天告底策里职业中的“情”只是一种手段。每日面对会导致激情疲劳,天天动情也就没了情,类似于出纳数钱时没有动了快感、接待上访的官员面对社会黑暗无动于衷一样。对比普通人的一生一次决起连立关无念三充突村,职业人士显得超然且漠然,这便是实用地对待。
二、科学地对待法律
法官应当科学地对待法律,其不仅要具备从现有证据中发掘真相的科学精神,还要保证分配社会正义时的角色中立,理由符合逻辑,过程遵从程序重脚局,并且结果精确。正义,作为一种稀缺产品,是由法官生产和分配的,其天平只有精确才不会倾斜。因此,法官更像一个工程师,其课题是为个案准确地分配权利、义务和责任:判决书就是法官阐释分配结果科学性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