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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的买办

买办是指在清代五口通商地区被西方公民雇佣并且参与其主要经营活动的中国人,原对应之西班上茶聚款儿运牙文Comprar意译为"购买"的意思,英文则作Comprador(江摆渡、康白度)。清代买办分为洋行买办、外商银行买办、轮船公司买办,多以广来自东和江浙出身。这类被外商雇用之商人通常外语能力强,一方面可作为欧美商人与中国商人的翻译,也可处理欧美国家商界与中国政府之双向沟通。除此,这类型商人还可自营商铺,因此致富者颇众。

  • 中文名称 中国近代的买办
  • 外文名称 China modern comprador
  • 年代 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期
  • 地域(国籍) 中国
  • 所属政权 清国,中华民国

基本简介

  买办是指在清代来自五口通商地区被西方公民雇佣并且参与其主要经营活动的中国人,原对应之西班牙文Comprar意译为"购买"的意思,英文则吃罗确丰头倒作Comprador(江摆渡、康白度)。清代买办分为洋行买办、外商银行买办、轮船公司买办,多以广东和江浙出身。这类被外商雇用之商人通常外语能力强,一方面可作为欧美商人与中国商人的翻译,也可处理欧美国家商界与中国政府之双向沟通。除此,这类型商人笑那判研走粉目合问还可自营商铺,因此致富位损聚香望县歌述着者颇众。

买办定义

  词源中国早有买办一词,明代专指供应宫廷用品的商人,清代兼指官宦的采购人员。1757年广州一口对外通商后,广州、澳门的外商商馆即雇有买办从事采购物料、备办伙食等。当时清政府指定行商(十三行)管理和垄断外商的贸易,监督外商的活动,买办也由行商管理。1809年规定买办由地方官选派,给与腰牌印照为凭。1835年又订"层递钳制"办法,商馆的看门、挑水、看货等人夫由买办代雇,买办由通事(翻译)保充,通事由行商保充360百科

外商买办

属外商的买办

  鸦片战争后,开放上海等口岸月钢预零,取消行商制度。1844年中美《五口贸易章程》规定外商愿雇买办、通事,应各听其便,所有公来自价若干,由该商民等自行议定,跳仅取海固血或请各领事官酌办,中国地方官毋庸经理。其后买办合同遂送外国领事馆备案;根据1868年《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买办涉讼并受到外国领事裁判权庇护。买办完全从属于外商,与广州360百科一口通商时期的买办根汉候宪两织斯附袁落采本不同了。

  最而苏初,买办媒介华洋交易,与外商不必有固定关系,类如掮客。以后买办逐渐依附某外商,取得信任,双方遂订雇派去备佣合同和保证书。球角敌的买办代洋行购销商品,并保管货、款,鉴定银色、票据,管理日常事务。另方面,买办对经手的交易和华商信用负有保证责任。受雇时除保证人外,并交保证金,其数额视业务情况,自数千、数万以至一二十万元。买办既是受雇于外商、领取薪金字英的华籍经理人,又是媒介华洋交易,收取佣金的经纪人,交巨额保证金者,并实际具有合伙人性质,有的买办还附股于外商企业个脱露音实统眼批升哪

  买办一般在洋行内设买办间,或称华帐房,自雇会计、出纳、跑街、保管等。洋行为推广商业联策部系,也允许买办自营商业和银钱业。

买办人数

 三草创矛算 买办的人数及其收入

  早期的买办有随洋行来自广州的行商、散商、通事;以后则由洋行的学徒、职员中提升,并有教会学校学生及官僚子弟加入;而人数最多的是选自口岸的华商,上海买办中出身商人的约占2/3。

  除贸易洋行外,外商银行、保险业、轮船公司、工矿企业等也雇用买办。大洋行并有副买办(跑楼)和各部门买办,上海英商怡和洋行有正副买办50余践云哥研照哥到清会富大人。估计19世纪末,全国933家外商企业共有买办1万人以上。

  买办的收入包括薪金、佣金及货价差额、银秤差额、利息差额、鉴定银色收益等,以佣金为主。佣金一般为交易额的0.5~2%,视批额大欢准小、风险、市场畅滞而不同。按照进出口额估算,1840~1895年间,买办佣金收入在4亿两以上,连同薪金及其他收入估计共约5亿两。

  买办收入既多,他青福们除挥霍外仍有积累。其积累除充作洋行保证金、附股或存入外商银行,以及部分用于房地产投机外,投资经营工商业者亦不少。洋评影境代促右确句报章讲务派经营的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中,重要投资人和经营者如唐廷枢、徐润、郑观应等均属买办。早期民族资本的工业、航运业主要投资人中,买办特言成含将核资北出身的占20%左右,如祝大椿、朱志尧和后来的刘鸿生,都由买办成为实业家。不过,买办的投资更多是在商业和银钱业,尤其喜要矿哥是与洋行业务有关的纱布、五金、丝、茶等商业。

买办有大中小之别

  大买办约占买办总人数的 5~10%,多系受雇于大洋行、银行,与洋商关系深密,有的任期长达数十年,甚至子嗣父业,形成买办世家。他们收入极丰,不少年达数万,数十万两,有的家有资金一二千万两。许多大买办捐有道府官衔,或借洋人之力身居要职。中小买办多系受雇于较小洋行,任期亦短,有些每届合同期满(一二年)即须另谋出路,常是任一二届买办即自行经商。

买办制度

  买办制度的改变和消失19世纪末、20世纪初,旧的买办制度已逐渐不适应帝国主义扩大对华贸易的需要,尤其不适应向内地推销的需要;加以人民反帝爱国运动开展,买办受到社会舆论严厉谴责,1899年上海日商三井洋行开始裁撤买办,其他日商陆续仿行。后来美孚石油公司、英美烟公司等倡行地区经销制度。到20世纪20年代,买办制度部分地向下列方式转化:①经理制,买办改称华经理;②高级职员制,买办只领薪金,取消或部分取消佣金;③经销、包销、代销制,洋行与华商订立经销、包销、代销合同,有的是某一范围的独家经销;④经纪人制,买办不再固定受雇于某一洋行,改为介绍成交,收取佣金。但上述改变主要在部分日、美、德企业,英、法许多老企业则一仍旧制。

  买办的消失始于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太平洋战争后,欧美外商相继歇业,日商则已不再用买办了。

买办概览

  买办,旧译"康白度",源自葡萄牙文Comprador,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佣的当地管家。

  明代以前,中国对外贸易是由政府设立的市舶司经营管理,明代废除了市舶司制度,由政府指定几个商人设立牙行进行进出口贸易。 清初,本指为居住在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 清中期以后,各牙行商人为避免竞争,联合组成行会性的组织--公行统一经营进出口贸易。外国商人在与中国进行贸易的过程中,通过工行雇用一些人为他们办理驳运、伙食、经营账目、现银存放、文件信件收发等各项事务,这些为外国人办事的人员,就是最早的买办。 鸦片战争后,特指直接受雇于外商的中国中介人,代理人。 买办兼有洋行雇员,独立商人的双重身份,多受外国侵略势力的庇护,形成买办阶级,被认为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代理人。

  晚清洋务运动四大买办唐廷枢、徐润、郑观应、席正甫。

  著名的买办泰来洋行的王铭槐、太古洋行的郑翼之、汇丰银行的吴调卿、怡和洋行的梁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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