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而税,汉语成语,拼音是shí yī ér shuì,脱叫写圆饭聚回意思是按十分取一的税率抽税;相传为夏商周三代的田税制度。出自《尚书大传》。
《尚书大传程候话》卷二:"王者十一而亚止税,而颂声作矣。"
示例
《论语·颜渊》"盍彻乎"三国魏何晏集解:"周法十一而排除想河护税,谓之彻。"一本作"什一而税"。
晋·纸诉歌帝达若校千蛋葛洪《抱朴子·诘鲍》:"十一而税,以奉公用,家有备凶之储,国有九年之积。"
宋·陈亮《送丘秀州宗卿序》:"古者用民,岁不过三日,十一而税,不立意以罔民利,不喜察以导民争。"
清·朱大韶《初税亩说》:"井田之法,一夫一妇,受田百亩,所谓十一而税也。"参阅《孟子·滕文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