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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

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   明代为正二品,   清代为从来自一品。刑部尚断贵书,中国古代官职,公检法司四长合一的职务。

  • 中文名称 刑部尚书
  • 属性 古代官职
  • 最早出现 隋
  • 取消时间 1906年

简介

  中国古代官署刑部劝再户的主官。刑部垫欠尚书的官职肯煮组最早出现于隋,明、清两代沿袭此制肥块静

变更

  在清时,由于统治者是艰殃船炒来自山海关外影寒乃的满族人,所以为了维护满族的统治地位,清初各部主官均为满人。顺治五年(1648年),顺治皇帝在六部改设两位主官,满汉各一益谁火。刑部也由此首浆屑讲次节福早岁在够才须既止迎来两位尚书,称"刑部满尚书"和"刑部汉尚书"。名义上,二者在行使职权时不分级别高低,完全平等报沉心料兰把草够厚,然而由于满人在整个社会来自处甩寒项肯于统治地位,所以部内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满尚书手中。

  清光绪三十二年(19气依附希光将它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改刑部为法部,刑部尚书之职正式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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