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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木氏土司

丽江土司是指明来自清云南三大土府之一的纳西族木氏封建领主,历经元、明、清三代,直到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历经22世470年。他们是丽江土地森林河泽的所有者,也是政治上的统治者。统治人民在明正德年间就有5.7万人。木氏领主基本上通过徭役制和实物代役租360百科的形式维系着自认解晶核要留亲请己的利益。在云南土的历史上,木氏土司接受汉文化最早。

史称:"云南诸土司,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

  • 中文名称 丽江木氏土司
  • 木氏起源 可以追溯到唐朝
  • 语出 《木氏宦谱》
  • 含义 纳西族木氏封建领主

木氏起源

  木氏一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唐朝,按照传说,木氏的先祖是个能耐极大和聪慧的人。木氏先祖本不姓木,木姓实乃官府所赐。有史为据,《木氏宦谱》记载:"宋理宗宝右元年,蒙古宪宗命御弟元世祖忽必烈亲征大理,麦良迎兵于剌巴江口,锡赍甚厚,宠渥优礼,将授职茶罕章管民官······遂破巨津半空和砦,生擒叛贼阿塔剌,功升茶罕章宣慰司。"当时呈现了两种局面,一边是巨津州阿塔剌等在石鼓顽强抵抗元军,一边是通安州麦良在等候迎降于石鼓江口,而且主动配合元军,攻下石鼓镇。

  公元1260年,麦良迎降的忽必烈当了皇帝,在其执掌皇权的第四年封麦良为"茶罕章宣慰司(从二品)"。又因协助平定大理等功,授"副元帅"、"还镇摩娑诏"、"提调诸路统军司"。一个边疆少数民族酋长,获得如此高的官衔,实属少见。其子孙任宣抚司,也屡次受到朝廷的封赏。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来自麦良的生存智慧给其后代以思想360百科上的启迪,到了明朝,云南丽江的木氏先祖如法炮制,更加主动地向中央王室靠近。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大将傅友德、蓝未少唱呢绝测烈乎定玉、沐英远征云南。明军攻克沉言银确房快大理之后,当时丽江的纳西族首领,即与纳察黄需案原西族走婚的蒙古人持低片含续祖木华黎后裔阿得率众首先归附明军,"钦赐木姓"。木氏辑刻的《皇明恩纶录》载明洪武十五年朝廷颁的"圣旨"云:"大军既临,渠魁以获。尔丽江土官阿德率众先归,为夷智识,足见摅诚,今命尔木姓,从听总兵官傅,拟授职建功。"明洪武十六年又颁旨"授尔子孙世袭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门、镇御蕃鞑"、"封中顺大夫"。从此,这个家族在延续父子联名制的同时,拥有了汉族的姓氏"木"姓,并以"世袭土官知府"的身份统治丽江。而木氏土司为了保持统治集团姓氏的高贵,推行"官姓常氢京气毫镇准督儿木,民姓禾"的制度。木氏土司省设执止代代承袭,一直沿袭到明、清时期,甚至是解放以后。

丽江土司

  木氏世袭土官知府的统治势力处站编春总判难成服还一直伴随着明王朝,直到清王朝雍正元年改土归流为止,共传了18代。影装殖业下如果加上元朝四代,共22代。从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至雍正元年,即公元1723年,木氏担任丽江知括的村银打已厚微期粮为府341年,若从公元1253年木氏先祖麦良降元时算起,至改土归流,其家族统治丽江刚关分境鲁地区共470年。

丽江土司衙门

  "传世最远",随印缩批蛋个死损屋却八木氏土司实行长子继承制,中间能否模逐丰氧虽有波折,如木泰七木吉"以庶谋嫡,问以极刑"(《木氏世系战玉变害念务牛北华国表》),仍按秩序承袭。木氏谨慎为官,虽有越郡买地等小疵被人参奏,中央王朝有关部门仍予保护。

  明代丽江木氏土司中,任职最长的是木嵚(43年)、任职较长的是木初(28年)、木(28年)、木增(26年)、木懿(25年),任职最短的是木青(2年)。受封荣衔最高的是木增(左、右布政使司布政使,从二品)。其次是木嵚(太中大夫、资源治少尹,三品)。其余木公等(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云南大学教授木霁弘认为,木氏土司"以夷制夷"的管理方式成效十分显著。实际证明,此项政策的实施对顺应历史发展,兼顾少数民族的实际利益,巩固中央王朝在边疆的统治地位,对当地各方面讲垂医发展和保持该地区的稳定都起到了米具重大作用。

历任土司

  1.木得(1304~138依称路苦印9)【阿甲阿得】洪武十五年~二十三年任丽江土知府(1382~1390)1382年朱元璋赐木姓,

  1383年任丽江土知府。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8年

  2.木初(1345~1425)【阿得阿初】洪武二十四年~永乐十七年任丽江土知府(1391~1419)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28年

  3.木土(1364~1433)【阿初阿土】永乐十八年~宣德八年任丽江土知府(1420~1433)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7年

  4.木森(1401~1442)【阿土阿地】宣德九年~正统六年任丽江土知府(1433~1441)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9年

  5.木嵚(1429~1485)【阿地阿习】正统七年~成华二十一年任丽江土知府(1442~1485)

  太中大夫、资源治少尹,正三品,在任43年 【在任最长】

  6.木泰(1455~1502)【阿习阿牙】成华二十二年~弘治十五年任丽江土知府(1486~1502)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17年

  7.木定(1476~1526)【阿牙阿秋】弘治十六年~嘉靖五年任丽江土知府(1503~1526)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24年

  8.木公(1494~1553)【阿秋阿公】嘉靖六年~嘉靖三十三年任丽江土知府(1527~1553)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28年

  9.木高(1515~1568)【阿公阿目】嘉靖三十三年~隆庆二年任丽江土知府(1554~1568)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15年

  10.木东(1534~1579)【阿目阿都】隆庆三年~万历七年任丽江土知府(1569~1579)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11年

  11.木旺(1551~1596)【阿都阿胜】万历八年~万历二十四年任丽江土知府(1580~1596)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17年

  12.木青(1569~1597)【阿胜阿宅】万历二十四年~万历二十五年任丽江土知府(1596~1597)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2年 【在任最短】

  13.木增(1587~1646)【阿宅阿寺】万历二十六~天启三年任丽江土知府(1598~1624)(让位给子木懿,隐居

  芝山)。 左、右布政使司布政使,从二品,在任26年 【官职最高】

  14.木懿(1608~1692)【阿寺阿春】天启四年~康熙七年任丽江土知府(1625~1668年)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25年

  15.木靖(1627~1671)【阿俗阿胃】康熙十一年(木靖无子传侄木尧,木尧又让位给子木柚)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16年

  16.木尧(1647~1708)【阿胃阿挥】康熙十七年~康熙三十年任丽江土知府(1678~1691)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12年

  17.木兴(1667~1720)【阿挥阿住】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五十五年(1692~1721)子木崇世袭,1722年病死传给

  四弟木钟。 知府、中宪大夫,正四品,在任5年

  18.木钟(1723年)雍正元年1723年改土归流,从此木府结束在丽江统治

木氏六公

  在云南土司的历史上,木氏首领接受汉文化最早。史称:"云南诸土司,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木氏家族的文化素养由此可见一斑,"以文藻自振,声驰士林"这是历史学家的评价,在历史上出现过几代作家群,其中尤以木泰、木公、木高、木青、木增、木靖6人成就最为卓著,被后人尊称为木氏六公。对木氏作家群的诗文造诣,文人骚客的评价甚高,称其"文墨比中州"、"共中原之旗鼓",认为他们的诗文为丰富和发展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学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历任木府土司

制度发展

  领主庄园与行政单位的村寨是不分的,故木氏对庄园的管理以及对村寨的统治也是合一的。徐霞客是这样描写的,七河"有大宅新构者乃木公次子所居","岩脚院......屋角俱插小双旗乃把事之家",大凡"有瓦房者,皆头目之居。"木氏把子女分派到各个庄园,他们既是庄园的主人,也是行政村寨的统治者,而所谓把事和头目一是庄园的监工之类,二是村寨的大小统治者。

土司衙门正堂

  农奴替领主耕地、收获、牲畜以至于家务杂事,担负着一切繁重的劳动。余庆远《维西见闻纪》说:"所属么些见皆跪拜,奉物及对则屈一膝,讼亦赴 有不率头目鞭笞之。农时助头目二三日,谷将熟,取其青者蒸而舂脱粟,曰扁米,家献二三升。腊奉鸡米,元日,头目以酒饭劳之。"余庆远的见闻已是改土归流、领主倒台以后的徭役制的残余情况,但是,残余尚且如此,明代中叶以前的状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木氏领主对个体农牧民实行的是征收实物地租。对牧区收畜牧税的情况,徐霞客《滇游日记》说:"北地山中人,无田可耕,惟纳毛牛银为税。"对个体农民收田赋税课,余庆远《维西见闻纪》讲道:"自奔子栏以北皆降,于维西及中甸并现隶四川之巴塘里塘,木氏皆有之,收其赋税。"雍正元年(公元一七二三年)改土归流时,《丽江府志略》写有"查出山外夷民年纳土官牛羊籽粒,共折银二千二百一十九两七钱四分八厘。"可见,个体农牧民向领主贡纳的实物地租的数量是相当大的。当时丽江所有主要矿场和盐井全为木氏领主独占专营。例如金沙江产沙金,当地的纳西族用原始的方法淘沙取金,有时几天甚至几十天也淘不到一点,生活甚为悲惨,但若有些收获,也还要全部缴给领主,否则就有被杀头的危险,因为木氏领主规定有"民间匿铢两皆死"。那时每到领主家婚丧嫁娶,起房盖屋和逢年过节的时候,老百姓都要献礼服役。以祭天为例,自元旦至元宵后二十日,数举方止。每一处祭后,大把事设燕燕木公。每轮一番,其家好事者费千余金,以有金壶八宝之献也。""这显然已经不是什么"好事者"的消遣了。

  木氏领主控制下的丽江,关卡林立。难怪徐霞客记载"出入者非奉木公命不得擅行......即诏令至,亦......无得竟达。"毛奇龄在《云南蛮司志》也说:"州界有关,人皆不得入,惟府吏得入,故人尝愿为府吏。"不过木氏领主也征收货物过境税,当时七和就设有查税所。木氏领主是丽江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政治上的主宰。难怪徐霞客说他"贮金数十库","宫室之丽,拟于王者。"明代丽江富甲迤西诸郡,政治上号令一方,自雄于滇西北隅,故藏族贵族亦称它为"萨当汗"。

  明代中期以后,丽江纳西族社会发生急剧变化,它急速向封建地主经济过渡,可永宁摩梭人的社会却依然故我。

  明末清初,纳西族社会生产有比较显著的发展。在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中,农业是最基本的和主要的。那个时代农业生产的水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利灌溉的状况。丽江的耕地面积,在明朝正德以前没有明白记载,但估计不会太少。《元一统志·通安州》说:"山半(玉龙山)数泉涌出,下注成溪,灌溉民田万顷。"万顷当然夸大其词,但是,当时纳西族人民开垦了相当数量的耕地,并以农业为主。直到正德《云南志》中才有了官民田地区三百一十八顷一十六亩的数字。这一数字显然少于耕地的实有面积,因为当时土地全为领主所有,无法得其实数。明代末期有了一些发展,据徐霞客《滇游日记》说,在鹤庆丽江交界的三岔黄泥冈东北,"坞盘水曲,田畴环焉";"东圆里......陇北平畴大开,夹坞纵横";在三生桥"西北行平畴间矣";"川甸桃柳缤纷,为之引满";七和"漾共江出峡而下,盘其麓,峡中始环垒为田","水田夹江";冯密"务陇成畦,辟田甚广。"

  到了清朝初年,尤其是改土归流以后,耕地面积大大增加。据《乾隆丽江府志略》所载,改土归流后的第三年,即雍正三年,有了七百九十顷八十九亩田地,雍正五年,又新增四百七十一顷九十九亩,七年新垦五十五顷六十九亩,于是达到了一千三百一十八顷五十七亩之多,比之明代万历间约增加三倍。其中,当有改流时清查田亩中清理出来的,但新垦的应为多数。以水利方面说,早在元代丽江纳西族已利用霓溪、些苏溪、姑霓溪、个霓溪和块麦溪等自流溪灌溉农田。

  明末清初有发展,徐霞客《滇游日记》载:东圆里:冈下即有一水,西自文笔峰环坞南而至。从南面坡巅俯视,下辟平坞,直北接郡治,其坡与东山夹溪南流,坡间每有屯卢,就洼傍坎,桃花柳色,置映高下。府治:"象鼻水至是乃东南行田间......折而南去二里,析为二道,一沿象眠而南,一由坞中倒峡,过小石桥又析为二,夹路东西行。五里黄峤山北,所引之水,一道分流山后而去,一道东随黄峰而南。象鼻水从桥南下,合中海之水而东泄于东桥......其后辟为北坞,小山当坞,若中门之标,前临横壑,象鼻水夹其东,中海之水经其西。十河:雪山东南之溪南注中海者,会引其水东行。坞脊无涓滴下流涧中,仅石梁垮其山,度梁之东即南随引水行,四里,望十河屯落在西,甚盛。白沙坞:有溪(三思渠)自东山出,灌溉田畴更广。

  清初,据《乾隆丽江府志略》载:有玉河、中海、清溪、玉溪、龙潭(三处)、清源渠、五村渠和三思渠等水利,这些溪渠中似乎有新开或重修的。如《新纂云南通志》说:"五村渠在城南三十里七河界,原有古沟久废,乾隆四年,知府管学宣督村民赵神保、和溥利等修理,灌溉邱塘关脚至南村各村田亩,村民称便。"

  在农田水利有所发展的前提下,农副产品增多,品名亦众多了。据正德《云南志》所载,有无芒麦,圆根(蔓箐)、松子、麝香、毡、盐、金、铁、琥珀和滑石。万历间更多了,万历《云南通志》说:"稻之属四,麻线、鼠牙、光头、香谷;来麦之属三,无芒麦、红麦、大麦;养稗之属三,甜荞、苦荞、饭稗;菜之属四,蔓箐、芦菔、青菜、白菜;果之属五,林擒、松子、榧子、多 、山楂子;禽之属五,鹤、鹰、雉、雁、鹗;兽之属十三,虎、豹、豺狼、熊、獐麂、兔、猿猴、狐狸、 牛、毫猪、竹鼠、山驴;药之属六,茯苓、荆芥、紫苏、半夏、茴香、滑石;货之属三,盐、土细羊、毛 。《天启滇志》概括为"总计谷属而下,其类凡九,其名三十有七。"并录有前志所无的猎犬、黄牛、紫金、绒 、摩 盔刀、古宗白金、花马石、青石、耗牛尾等名类。到了清初有了很多的品种。除上述各类之外,还有糯谷、燕麦、麻布、布、绵细纸、马、牛、羊、犏牛、赤山白鸡、飞鼠、鱼、雪茶、石达茨子、雪蛆、佛手参和鹿茸等,这可算是"琳琅满目"。

  从利用土地的情况看,丽江是有相当水准的。徐霞客《滇游日记》说:"其地田亩,三年种禾一番,本年种禾,次年即种豆菜之类,第三年即停而不种,又次乃复种禾。"纳西族人民实行间耕和休耕制,使土地得到休息,轮种适宜的农作物,既保护和利用了地力,以及掌握了作物的特性,亦保证了一定的产量。在雍正年间,还有品种的改良,如改土归流时"于北方选汉麦种到丽江,令民播种。颗肥而白,穗长粒多。"总之,由于农田扩大,水利加修,耕作技术提高,因而整个生产水平随之提高。《乾隆丽江府志略》说:"雍正八年(公元一七三0年),籍田产嘉禾,一茎四穗。"又"乾隆四年(公元一七三九年),岁大熟,大研白马二里麦两岐。"嘉禾一茎四穗以及麦两歧,当有夸大或者只是极个别罕见的,但收成比以前提高了是可信的。副业生产方面,除采掘药物之外,纳西族人民在农闲时间,用熊夹、猿栅、地弩、药矢、弓箭、刀矛等工具和方法从事狩猎,这些工具和方法应该是不太低了。

  明末清初,纳西族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着,要求有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因为封建领主制阻碍了它的进一步发展。

  木氏领主行不离骑,侍者前呼后拥,住的是瓦房丽室,吃得是山珍海味,用的是金银珠宝,到处皆有别墅,过着极度奢侈的生活。我们仅仅看一下木氏对徐霞客的招待情况,也就可知一斑,现录徐霞客《滇游日记》的几段如下:二日初一日,木公命大把事以家黑香白镪一两来 。下午设宴解脱林东堂,下藉以松毛,以楚雄诸生许姓者陪宴,仍旧以杯缎(银杯二只,绿绉纱一疋)大肴八十品,罗列甚遥,不能辨其熟为异味也。初二日......所 酒果有白葡萄、龙眼、荔枝诸贵品,酥饼、油线(细若发丝,中缠松子为片,甚松脆)、发糖(白糖为丝,细过于发,千条万缕合揉为一,以细面拌之,合而不腻)诸奇点。初五日......致油酥面饼,甚巨而多,一日不能尽一枚也。初六日......遣人 酒果,有鸡大如鹅,通体皆油,色黄而体圆,盖肥之极也。十日......肴味中有柔猪 牛舌......(柔猪乃五六斤小猪,以米喂成者,其骨俱柔脆,全体 之,乃切片以食。耗牛舌似猪舌而大,其脆有异味。惜余时已醉饱,不能多尝也。

  领主们花天酒地,人民贫困交加。当时的文献多有这样的话,老百姓夜间"卧无衾茵",靠火烘背取暖。他们"衣服止用麻布,饮食味薄,一岁所食圆根半之,圆根即蔓箐也。贫家食盐之外,不知别味。""麦秋一月而饥,西成三月而饥,蔬食菜羹并日而食,习以为常而莫知改也。"两级分化形成鸿沟。

  明万历年间,有这样一件言之确确的"退地听采"的事件。《明史·土司传》说:"万历三十一年(公元一六0三年),巡按御史宋兴祖奏,税使内监杨荣欲责丽江土官退地听采,窃以丽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门以绝西域,守桥以断吐蕃,滇南藉为屏藩,今失退地听采,必失远蛮之心。""退地听采"之事反映了领主对土地的控制力的削弱,表明领主大土地所有制的动摇。其后不久,土地买卖开始了。《赐悉檀寺常住碑记》说:"万历四十七年(公元一六一九年)正月三日立绝卖庄田文约,文约书八高世昌系北胜州听袭土舍,同舍目高运汉、高运保等,为因承袭起,急缺费用,别难奏处,愿凭中可全张先胤等为立约,将祖遗自己江外私庄渔棚、小甲长、宜军赛、小沙田、桥头五处庄田......议作实价银壹千两出卖与丽江府木老爷堂下永远为业"。买卖土地也不限于领主之间,同时在民间盛行起来,兼并最凶的还是新兴的地主豪强。萧彦《敷陈末议以备采择疏》说:"丽江......年来倍加厚殖,日市剑川界内之夸田与民田。夷民狃于目前之利而忘其世守之业,于是丽江之辖 出疆界之外,而其他占有者不与焉。"

  日盛一日的土地兼并,剧烈地冲击着领主庄园。就在雍正元年改土归流时,领主庄园彻底瓦解了,土地所有权落入封建朝廷手中,木氏领主从丽江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降为千百地主中的一个。《木氏宦谱》说:雍正元年,"初任丽江府(杨香必)到丽视事......追比文案,得巴松沉阁公文数束烧毁后,再追祖遗田册凭据及一切卷宗,尽数烧毁......其祖遗兴之庄田,官给凭据,各处加我,未买(疑为卖之误)庄田尽数归官家。"原来在庄园中的农奴被释放了,有的成为佃农,有的成为自耕农或雇农,《乾隆丽江府志略》说:雍正二年,"清查田地户口时,有土官庄奴、院奴等类共二千三百四十四名,伊等并无田粮,皆愿自纳丁银。"

  原先庄园里的租谷、公务、杂派、下程、年例、邦贴等,全部"折算作实物"了,"人尽数入里为民,孳生牛羊乾地折价银两为合府公件"了,也就是说,废除徭役制代之以实物地租,从此,封建朝廷向地主和自耕农民征收赋税,地主向佃农征收实物地租。木氏家族自然也顺应潮流成了地主。

  清初,纳西族社会中的领主庄园瓦解了,徭役制度转化为实物地租了,从而农奴转化为小农,领主转化为地主。不过这一切变化丝毫没有触动整个生产方式的改变,它照旧是封建生产方式,因为土地是掌握在封建国家和地主手里,农民照例要年年缴纳实物地租。从整个社会经济来说,仍旧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归根到底整个社会的本质没有变动。所不同的是地租形态发生了变化,即从劳役地租转化为实物地租,还有是农奴成为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

  雍正年间,丽江集市增多,并显现出相当的繁盛。《乾隆丽江府志略》载,有府市、束河市和白沙市,以及东山、南山、刺宝、你罗、俸可、大具、香各、阿喜、石鼓、巨甸、鲁甸、通甸、吉尾、浪沧等地共四十八约,即四十八个小市集。其中,以府市和白沙市为突出。府市的情形是:"湫隘嚣尘,环市列肆,日中为市,名曰坐街,午聚酉散,无日不集,四乡男妇偕来。商贾之贩中甸者必止于此,以便雇脚转运。丽妇不习纺织,布帛皆资外境。合市所陈,稻梁布帛居其半,余则食物薪蔬菜。"白沙市:"昔木舍多居此,头目蜂从,人烟凑集。以盐酒蔬米交易相通。每日申酉方集,至晚灯火照耀,市声宣 。"在维西,丽江妇女手持琵琶猪进行交易,"远望若浔阳商妇也。"外来商人,尤其是汉族商人在丽江贸易活动也非常频繁,如冯 《滇考·珍贡》说:"江浒泥沙金 杂之,贫民淘而 焉,日仅分文,售蜀贾转诸四方。"章江贾也带着细布绒线来易黄连。另外,纳西族中也产生了专门以贸易为业的商人,如徐霞客《滇游日记》说:"其家(通事家)姓和,盖丽江土著。官姓木,民姓和,更无别姓者。其子即迎余之人,其父曾奉差入都,今以居积番货为业。"

  在内部交换有所发展的基础上,纳西族与周围各族尤其是汉、藏两族之间的来往进一步密切了。丽江西北通查木多,北可达巴塘里塘和打箭炉,南通大理府。在南明时北胜开市,以盐茶等货物与汉、彝、藏等族贸易,康熙二十七年(公元一六八八年),倪蜕《云南事略》说"达赖喇嘛求互市于金沙江,总督范承勋以内地不便,请令在中甸立市,许之。"从此与藏族的交易更进一步。纳西族商贾多有负货至大理与白族贸易的。同怒江各族的经济交往也加强了,如余庆远《维西见闻录》说:怒族"精为竹器织文麻布。么些不远千里往购之......其人以产黄连入售内地,夷人亦多负盐至其地交易。"

  纳西族内部以及她与周围各族间的经济联系性大大增强,直接冲击了封建领主制下的闭塞状态,加速了庄园制的瓦解,促进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明代初年,设立卫所,许多穿上军装的汉族农民屯戍丽江。他们同纳西族人民一道生产劳动。开垦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融合到纳西族之中,成为纳西族的一员。徐霞客《滇游日记》说:"国初汉人之戍此者,今皆从其俗矣。盖国初亦为军民府,而今则不复知有军也。止分二姓,官姓木,民姓和。"汉族屯军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传播了汉族的先进文化,给予较落后的纳西族以良好的影响。就是明末清初,纳西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与他们分不开的。看来汉族经济文化对纳西族的影响,是造成领主庄园制瓦解的重要因素之一。

  木氏领主庄园逐渐瓦解的过程,也就是领主政治统治垮台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齐头并进,而后者以前者为先决条件。

改土归流

  明初以至明中叶,木氏领主号令一方,夜郎自大。对封建朝廷只承担着差发、纳贡和应征调三项义务,数目不大,孔兴询《创建丽江文庙碑记》说"其分府而来者,无户口刑名钱粮之责,日用且仰给于世府。"到了明末清初,情况大不同了。一方面封建朝廷的势力步步深入,对丽江的控制越来越加强。首先,封建中央逐步掌握丽江的田地户口数,如正德和万历年间,朝廷根据三百一十八顷的田地数,以及二千三百余户、五万七千余口的户口数,征收夏税麦秋粮米麦共二千四百多石。万历时,还增收差发米一百六十余石,以及花班竹银一百两。到清朝雍正年间,朝廷已掌握全部丽江田地户口数,直接征收田赋税课,原先为木氏领主独占的矿场盐井也全由朝廷专营。其次,从明嘉靖朝开始增加了贡纳白银一项。从嘉靖三十九年到天启五年共六十六年中,贡银达五万五千余两,每年平均八百五十两左右。再次,朝廷任命的流官通判的实权逐渐增大,明初就设有流官通判,但只有虚名,根本不能到任,最多到省而已。至明末清初,流官通判不但已经到丽江任事,而且有了一些活动。如康熙三十九年,流官通判就曾建立学宫,四十五年,建立玉河书院,等等。木氏领主对封建朝廷已经是有求必应了。这和过去大不相同。如木增在万历三十八年,助饷银二万余两,四十八年,"辽阳大惊,饷银一万解京",又"助银一千二百两",天启二年,"四川奢酋作叛,解饷",并"差人赴阙,陈言十事,捐银一千助国,颁赏阵亡忠孝。五年,助银一千解司",崇祯三年,"助京及黔饷并解部",十年,"助陵工及捐银五百解京",可见当时木氏领主对中央王朝是非常"忠心"的。

土司墓

  清初,木氏的政治统治名存实亡。清顺治十七年(公元一六六0年),木懿袭土知府职,事实上虚有其名。康熙年间,蒙番占据中甸等处,吴三桂以通番之罪,把木懿押解省城,并令其赔纳中甸等处的米麦征额,旋后吴三桂又以割江内剌普其宗等地求教于蒙番,再逼令土府认纳这些地方的秋粮夏税。木氏领主不但不能保有原属区域加以统治,而且被吴三桂任意宰割和左右了。

  雍正年间,清王朝利用纳西族内部新兴的地主势力,把领主政治统治推开,取而代之。还在雍正元年,纳西族地主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嘉与阿宝等,赴省申诉,请求改土设流。总督高其倬、巡抚杨名时题请改设流官知府,降土知府为土通判。这时朝廷是求之不得的事,故马上下令改土归流了。这种兵不血刃的改土归流实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改土归流的实现,标志着领主政治统治的垮台,也标明了从领主制到地主制转化过程的最后终结。这是因为改土归流的结果,废除了封建领主大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改组了行政机构,委派流官到地方主政,并设置府、厅、州、县,将原有的"自治"体制,从根本上给以变革,将政权模式与内地划一。木氏土司从此降为通判,权力和影响都被削弱了。把土府旧人员"或围为六房,或用为乡约",原十二里改为"里社保约";流官掌印,钱粮税课全归流官控制;流官控制地方武装,解除了土官兵权;剥夺了领主对矿场、盐井和茶叶的独占权,由朝廷专营;创立书院,令学子学习礼乐,开科取士,控制文化。之后儒家汉文化,从木氏家族的专有垄断中解脱了出来,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 经历了清朝的改土归流后,木氏政权土崩瓦解,这不仅仅是土司制度的一次革命,对木氏和丽江而言,它对整个丽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政治上废除了古老的土司制度,结束了木氏称雄一方的局面,外界和丽江的沟通开始变得畅通,有利于边疆各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和交流。外地派来的流官迅速开展兴修水利、办学、组织商会等工作,给丽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内容。而在经济上,政治"高墙"被推翻后,进入丽江的人群增加了,促进了当地耕作技术的提高,还促进了当地与外界物资交流,使当地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文化方面,从《丽江府志稿》可见一斑,其曰"各乡村创立义学,广育人才,一时学校如林而家弦户诵"。流官们热衷办学其成效是十分显著的,从乾隆元年到清朝末年间,丽江就产生过60多名举人,其中大部分留下了诗文集,如今已经成为丽江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改土归流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方面是民族领袖后继乏人,另一方面是土官成为傀儡后,一味地推行汉文化,使当地一些古老的民俗没能得到很好的传承。

历史价值

  "敬天法祖"是纳西族古代文化中人们都推崇的一种理念,在每年正月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天"仪式。李京《云南志略》即称:他们"不事神佛,惟正月十五日登山祭天,极严洁。男女动百数,各执其手,团旋歌舞以为乐。"祭天地是纳西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一种特定仪式,男女均可参加,束缚甚少。但到明代以后,传统仪式发生了变革,除祭天地之外,还增加了 "王"(君王或木天王),且只许男子参加。 "王权"观念进入祭天大典,说明中央王朝观念逐步深入民心,同时也预示着父系制度的确立和女权地位的下降。

土司衙门牌坊

  木氏土司对朝廷诏令十分看重,倡导"忠君至恳"。从木氏的一犀利文学作品中可见一斑,如木泰的《两关使节》:"凤诏每来红日近,鹤书不到白云闲;折梅寄赠皇华使,愿上封章慰百蛮。"

人文发展

木氏翘楚

  木氏家族中成就最为显赫的土司,首推明朝初期的木公和木增父子。木氏父子热衷学习汉文化。从来自木府内的"万卷楼"到楼内珍藏的大量汉文经典书籍便能说明这一点。木氏父子酷爱歌侵织李米势从包诗文,据说他们和中原地区的许多著名作家都有唱和之作,而徐霞客、杨升庭、董其昌等名家,都先后成了木氏父子的座上宾,交往甚密。为了使纳西子弟能像汉人一样 "知诗书,守礼义",木家争跳装伟标还竭力宴请内地文人来丽江为其子久节己五非级弟教授汉族文化。因此,徐霞客宜杆曾称赞木氏土司"世著风雅,交满天下",是西南地区颇有卓识和远见的人。但木氏对汉文化的喜爱仅仅局限在家族内部,并未普及民间。这也是儒家学说的影响在当时乃至以后的神友状本测希径宽升很长一段时间里未在纳西族广大民众中传播开来的原因。

木氏六360百科公之木青

木氏后裔

  木氏后人有成就者众多,或为官或为商,或为饱学之士专攻学术。而木霁弘属于后者。在昆告季或利若主白答明北市区一个名叫"茶马古道"的茶楼里,木先生和一大群文化圈的朋友在谈笑风生,他开的这个茶楼几乎成了文化圈名人特别是好帝审建未组住话价茶之士必到之地。一间大会客厅内摆着名家的字画,宣纸和磨好墨的砚台随意摆放着,到这里的文人雅士都可以提笔挥洒展示自己的墨宝。整个房间的布局似乎在诠释着一句话"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身为利县该罪赵现略云南大学教授的木霁弘如今已是名人。作为"茶马古道"的首先提出者,他对茶急第跳马古道文化的研究始终在吸引着见宁文化圈人士的眼光。

  木霁弘担演西数看曾移鱼放八新的父亲是云南大学著名的纳西族历史学家,云南历史文化造诣十分深厚。而木霁弘的治学之路并不顺畅,他经历过文革的磨难,他曾经在昆明黑龙潭的花渔沟当过知青,之后又到云南省第二机械厂做雨属儿述冷东过装配工,几经波折,他还是走上甲律害了治学之路,继承了父亲的衣钵。

  为记者泡上一杯汤色诱人的普洱茶,木先生的思维开始在"茶马古道"和"普洱茶"两个关键词之间飞速跳跃。1987年,木霁弘和好朋友徐涌涛走向滇西北,对地方方言进行调查。他们沿着古老的石板路,一路追寻古老马帮的足迹,在每一个驿站,每一块石板,他都用脚去体会,用心去思考。记农残存的马蹄印,茂密的森林斗异赵丰龙分伤季,厚厚的落叶,鬼斧神工的崖画,让他惊叹不已。漫长的几个月后,他们参加了《中甸历史资料汇编》,在这本书里,"茶于还齐套川在买马古道"一词被他正式提出。

  对茶马古道文化的研究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还需要毅力,1990年7月,木霁弘和5位青年学者开始了跋涉之旅,在历时100天中,他们的足迹踏过滇、川、藏三省区。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考察古老文化。一年后,木霁弘、徐涌涛、陈保亚、王晓松、李旭、李林6人合作完成了一本书--《滇藏川大三角文化探秘》。这本书里,"茶马古道"成为历史地理、社会经济、民族文化各个领域的一个整体概念。之后,"茶马古道"更成为云南文化领域内的一个新体系。 说起木氏家族,他最欣赏的是其生存哲学,他认为生存哲学是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还有就是木氏六公留下的古诗词,他曾经通过搜集整理后主编了一本《丽江诗画》,结束采访时他将这本书送给了记者,他说,"从这本书里能感受到木氏先辈们的思想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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