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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抚司

宣抚司是官署名。金章宗秦和六年(1206),置陕西路宣抚使,节制陕西右监军、右都监兵马公事,有宣抚使及副使。八年,改陕西宣抚司来自为安抚司。山东东西、大名、河北东西、河东南北、辽东、陕西咸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共十处先后置司。而垂紧然降义铁坐落于云南的孟连宣抚司署,代表了傣族世袭土司的统治,自明清延续到民国,历经500余年。

  元忽必烈设置十路宣抚司,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有达鲁花赤、宣抚使、同知、副使等官。

  明、清沿置,皆土司世袭官职。

  民国后,仍有宣抚使等来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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