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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书族

"刷书族",指利用微型扫描仪在怕现盟煤扬想未里掌书店扫描书刊有关内容的人。刷书即是用续击集互纪息卫扫描笔一'刷',这些考试参考书就不用买来自了。

  • 中文名称 刷书族
  • 外文名称 Brush Book Family
  • 利用 用微型扫描仪
  • 实质 在书店扫描书刊有关内容的人
  • 详细内容 见正文

刷书是什么

  只"刷"不买"刷书族"让书店无奈

  "用扫描笔一'刷',这些考试参考书就不用买了。"上海财经大学的小朱同学向记者展示自己的扫描笔---按下笔上的一个按钮,将笔头按行逐一刷过书上的文字,书本就以文档形式储存在扫描笔中,可以上传到电脑中阅读。

刷书现象

  "有时会有一些顾客,不是在看书,也不是在抄书,而是拿着类似笔状的仪器在书上划划、刷刷,刷完以后,也不买书。 "他们究竟在做什么呢,他们拿的笔状仪器又是什么呢?原来这支怪笔竟然可以帮助顾客将书中的内容一"刷"带走,然此世聚阶铁皇合还吗鱼后将内容保存到电脑里慢慢欣赏。

刷书争议

  刷书族到书店专门刷新书,这可能是他们的一个特点。不少书店的员工在说到对刷书族的反感时也认为,新书被他们轻易"刷走",销售额肯定来自受到影响。可是比起过去那些抄书族来,他们又好多了,因为用复印笔一扫,比起那些按拉比满其动只包四协换在手下抄的人来,新书的损害程度降低了。相比之下,图书馆的书,无论久色新旧,本来就是供读者借阅的,进出没人拦着,随便刷相停西富海书,大可推行。

  抄书族也好,刷书族也好,他们的问题仅仅在于书店销售的多少和对新书的损毁程度上吗?书店拒绝刷书族,更多的是基于销售的考量,如果我们更换一个视角,从版权归属的角度看率裂目套又待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就会不一样了。

  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图书的新旧,只是知识载体的外部状态,作为内容的知识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刷书"实际上是对有关著作的复制,因此,"刷书"是一种可能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有可能侵害权利人的复制权。同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是出版者通过约定并向作者支付报酬而后取密术却得了一定时期内的权利,360百科从而进行复制和发行的。刷书也可能对出版者的权利造成损害。如果刷书族再把刷书的内容放到网上传播,无疑又会侵犯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此,图书馆的藏书,尽管是由图书馆买来供读者阅读的,其基本权利并没有转移到图书馆,尤其是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依然由作者等相关权利人享有。图书馆只有在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时,复制架烈笔沉按合究便续能本馆藏品,才可以不经著作望抗刚极赶而段赵助翻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块坚民支付报酬,即便如此,也要在复制时指明八胞流流轴笑德干杀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从图书馆借阅的读者,就更不可能享有随便刷书的权利了。

  无论书店卖的书,还是图书馆借的书,作者、出版者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在任何场地进行的刷书行为,如果超出了供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的范围,都是不妥的。

群众评论

  对于"刷书"这种现象,社会上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反对者认为资料笔虽然能使摘抄文字的时间缩短,每种心令切底敌万易气总体成本降低,但助长了抄袭行宁血结早波动几穿块耐华为,并且对书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支持者则表示,抄袭现象与资料笔的出现无关,用资料笔博览群书是时代进步的体现,况且利用周卷毫众飞往讨服修究级高科技工具抄书是供自己使用并没有用以谋利。 "让读书人更省钱"的说法确实令人心动。正如汉王科技解释的,新书最先出现在书店里,浏览全书,格够哪称想要的资料只有个别章节,为了部分内容买了整整一本书,太浪费了。e摘客能存密密麻麻的几千页纸,想要的内容都能信手拈来确实可以省却一些不必要的开支。

  对于这种说法,"刷书族"们深表赞同。他们认为,他们正在用全新的方式把书律以际屋甚首等酒重尔中的精华部分带回家。除了阅读方式的改变,"刷书"还能够有效调和高书价与人们阅读需求的矛盾,为读者节省相当一笔开支,使读书由现阶段的"贵族阅读"变成"平民化阅读"。"'刷盟第秋终足混选错怎已书'比较方便,不但效率比手抄高,最办切重要的是识别率还很高。资料还能够存入电四构绝无脑方便保存和管理,不用担心纸质资料保存不当而丢失。"正在上大学的小王表示。

  而书店的老板们则对这种行为明确表示不欢迎。海淀图书城昊海楼309号的北京清风朗月图书公司的王小姐很干脆地对记者表示,"不管是之前出现的照相、摄影,还是现在这种新仪器,无论是录入一部分还是全部,一旦被发现都是不允许的。"在随后的走访中,除了4家售货员表示不知道外,另外两家老板均赞同王小姐的观点。在中关村图书大厦工作的小张表示,"这种事情发生过,但属个别现象。很明显,你只刷书不买书,这会影响到书店的销售量。而且从保护作者权益角度出发,也是该禁止的。"

  律师:"刷书族"侵害了书店正当经济利益

  "我刷来的书又不卖钱,只是同学之间传看,不能说是侵权吧。"小朱同学这样认为。对此,上海市六角城律师事务所傅国勇律师表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如果扫描书籍的目的在于赢利,并通过传播扫描所得书本内容获得了相关经济利益,则违反了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换言之,"刷"来的书籍内容如果只是放在电脑里供自己阅读,不进行广泛传播,不用作商业用途,读者在书店扫描图书并不违法;但如果在公众范围内进行传播,比如上传到网上共享,即使只在个人博客上免费提供也构成侵权。在上述情况下,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书的版权所有者以及出版社可以对其提出起诉。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法律条文没有对类似"刷书"的行为做出详细规定,但"刷书族"的确触犯书店经营者的正当经济利益。尽管书店管理人员只有禁止权没有处罚权,但限于种种现实条件也难以对"刷书族"提出诉讼,只能参照书店行规,在书店管理中禁止"刷书"行为。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e摘客"生产商:刷书是对产品功能的误用

  同学告诉记者,包括自己在内的许多"刷书族"所用的扫描笔叫做"e摘客",储存量高达450万字,连《辞海》这种大部头都能装下。

  记者就此联系了"e摘客"扫描笔的生产厂家。产品部工作人员赵先生表示,研发"e摘客"的本来目的是解决人们收集零散信息资料的难题,消费者用来刷书是对产品功能的误用,希望消费者能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不要让技术发展成为侵权帮凶。

  书店人员:刷书容易成为盗版捷径

  "我们允许消费者手抄书籍部分内容,但肯定不允许复制整本书。有些人不光自己刷走整本书,还发到网上去共享,这样以后谁还会买书啊?"上海书城的一位营业员向记者抱怨。

  因为暑假店内读者众多,扫描笔也没有特别明显的特征,读者的刷书行为往往不能及时被发现。"刷书族"不仅加快了书籍的折旧速度,工作人员更担心有人"刷"走整本畅销书是为了进行盗版。

  记者在网上随机搜索了一些专门下载电子图书的论坛,在那里能找到大多数正在市面发售的畅销书。一位书坛网友介绍,现在图书论坛里不少电子书都是网友用扫描笔在书店里"刷"来的,同时这位网友也默认,由于无法确切地证明传播者书稿的来源,"刷书"的行为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让盗版商钻法律的空子。

  "刷书"族:可以用手抄,不能用"笔"扫

  据同学介绍,在上海各大书店里,用扫描笔"刷书"的人并不鲜见。记者在福州路上的"上海书城"、"古籍书店"等人气较高的书店里看到,尽管醒目位置上都有类似"谢绝拍摄"的告示,但仍有不少"刷书族"在"见缝插针"。

  有的消费者认为现在书价太贵,很多书含金量不高,有参考价值的不过几页。"既然书店允许读者用纸笔抄书,为什么不允许用扫描笔'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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