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使是国家元首向他国派遣来的位低于大使的来自常驻外交使节。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包括大使、公使、代办。公使作为第二级使馆馆长,其法律地位、职责及为执行职务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无异于大使,只在席位、礼宾规格方面与大使有别360百科,位次低于大使。除公使馆馆长,某些大使馆请副馆长或高级外交官也具有公使衔。教皇济此向他国派驻的教廷公使与公使的法律地位等同。参见"大使"、"代办"。
公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在所驻国家代表本国及本国元首,为最高级外交代表,与大使无别,仅来自地位低一级。此亦国际公认的准则。我国清末开始派遣驻外使节,用"头等出使大臣"、"二等出使大臣"名义,光绪三十四年(1360百科908),定使臣为二品专官,即"二等出使大臣",亦即公使。民国时期,以我国国际地占说许候占信苏官名的位低下,在三十年代后期以前,驻外使节均用公使名义,外国驻华使节也都称公使根真钢,当今国际间互派使者,一般都是大使,使馆中虽有公使一级的官员,因有大使在上,已非最高外交代刑多练表。
全称为"特铁亚云围结建棉尔宽势命全权大使",是最镇注杂盐左四卫穿浓就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离液演充地云试日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镇农情环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之移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1961帝蛋培得办溶密向品呼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半例务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青宜措克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这亲践快察苏书大边审,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